会员标准
四川省宠物协会(scpc)单位会员推荐条件
基本条件
所在企业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宠物及相关行业(犬舍、犬粮、兽药、用品、服务)中规模较大,有广泛影响的企业。
推荐单位必须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,愿意从事宠物的公益事业。
四川省宠物协会(scpc)为单位会员提供的服务
一、交流合作:
1. 促进合作,共谋发展: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实力,促进上下游产业企业之间的合作,推动会员及单位会员之间的优势互补,强强联合,协助企业做大做强,共谋发展。
2.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:根据行业发展,把握行业动态,适时举办各种赛事展览会、发展大会、探讨会、娱乐活动、培训等,终点促进单位会员的合作与发展。
3.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:加强与国际宠物组织的合作,向外重点推荐单位会员品牌。
二、宣传推荐
1. 品牌推荐:协助企业树立品牌意识,增强品牌效应,利用各种途径,宣传推广品牌。
2. 协会所发出会员证、注册宠物证、血统证、芯片证,都用信封同时寄发单位会员产品推荐资料、促销资料等,更有效的进入到养宠者手中。
3. 企业推荐:利用四川省宠物协会渠道宣传推广单位会员品牌,创造企业与同行及相关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。
4. 产品推荐:根据企业要求,利用协会属下九十家放心店为单位举办产品推荐会。
5. 向政府推荐: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推荐单位会员品牌及其名优产品。
三、协调及服务
1. 协调关系: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、企业与协会(行业)、企业与政府的各种关系,推动企业发展。
2. 维权服务:协会及时反映单位呼声,将其合理建议、意见传递给政府,维护单位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权利
1. 单位相关负责人为scpc相应职务。
2. 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展览会、赛事、研讨会等活动并享有优惠政策。
3. 具有优先承接协会项目的权利。
五、授牌
1.颁发四川省宠物协会单位会员授牌。
单位品牌推广计划
1. 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进行重点推广。
2. 制作四川省宠物协会单位目录,分发四川省全域。
3. 在协会相关活动中全面推广四川省宠物协会单位品牌。
四川省宠物协会是非盈利性组织,根据相关规定,会费收取为:
常务副会长单位:12000元/年
副会长单位:8000元/年
常务理事单位:3000元/年
理事单位:2000元/年
四川省宠物协会(scpc)个人会员条件
基础条件:
1、宠物行业从业人员、爱宠人士
2、会员必须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。
四川省宠物协会(scpc)为个人会员提供的服务
1、有省宠协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对省宠协工作有提出建议、批评及监督的权利;
3、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物的权利;
4、优先在省宠协的刊物上及网站发表论文、发布科研成果和产品信息;
5、优先参加省宠协举办的展览会、交易会、研讨会以及各种比赛等活动;
6、享受在由省宠协主办各种活动和刊物上发布信息、刊登广告、参加展示的优惠政策;
7、优先参与省宠协组织的国内、外培训考察、交流和相关活动;
8、有权要求省宠协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
9、有权要求省宠协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;
10、有申请退会的权利。
其他服务
1、定期短信推送,发布协会最新的活动、展会、交流、培训等信息。
2、免费领取一张宠博会门票。
3、免费获取协会的印刷品、宣传品、刊物等。
4、定期举办会员联谊会,分享宠物知识及快乐。
5、加入协会在线交流平台,及时发布行业信息。
6、颁发会员证书。
四川省宠物协会是非盈利性组织,根据相关规定,会费收取为:
个人会员入会工本费为20元,会费为200元/年;
协会证书